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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9篇(2023年)

时间:2023-08-26 19:00:05 浏览次数: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9篇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1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整治达到以下目标:摩托车上牌率有明显上升,集中整治结束后,全乡摩托车上牌率要达到70%,年检率达到应检车辆的60%。农用车非法载客现象得到遏制,与农用车主签订责任状,保证不载客。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坚决杜绝和遏制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英将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乡长同志任组长,副乡长、乡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中小学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志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方法步骤

1﹑宣传阶段:(5月1日—5月10日),采取一切措施,把宣传工作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硬任务贯穿始终,在公路沿线机关单位、学校等地张贴刷写标语,悬挂横幅,营造良好的气氛。

2﹑整治阶段(5月11日—6月30日),集中精力,抽调人员,互相配合,相互协作,全力做好此次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3﹑总结阶段(7月1日—7月10日),对此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

四﹑工作重点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加强路面管控,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一)深入隐患排查

加强预警,明确重点。对全乡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排查,整治隐患。要高度重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以往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新进行一次彻底的地毯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临水临崖高危路段、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一般危险路段,分别登记造册,根据轻重缓急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力争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集中整治一批危险路段和临水临崖道路,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危险路段,及时向乡政府报告,采取临时措施,增设标志标线,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教育管理

对辖区客运场站、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再检查,再督促,再教育。对客运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客运驾驶人及车主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教育。强化危机意识,对涉及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包括路面管理、宣传教育、督查、情况反馈等等要及时做好登记和台帐整理保管,以备倒查。

(三)加强路面监控。

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拳打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七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突出对客运车辆、货车、校车等车辆管理。当前涉及摩托车、拖拉机的交通事故频发,务必加大对摩托车、拖拉机的管理力度,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现有法律法规,形成严管严治氛围。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此次大整治行动是确保实现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有全局观念,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把交通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到个人。要抽调精干得力的人员,切实实施整治工作。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对各部门落实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情况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2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富裕、生态、文明、和谐的幸福东郭,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滕政发[20**]17号)的要求,全面完成滕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对影响环境容貌的“脏、乱、差、丑”等突出问题,集中时间,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立体式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1、滕平路、中心大街、新兴路、旅游路、青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东兴路、东党路、东木路;

2、各村主要道路;

3、各村办公场所及周围环境卫生清理。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影响城镇环境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户外经营、沿路违章建筑等各类违章违规行为;

2、重点整治我镇辖区内主干线两侧的三堆两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水渠水面漂浮物,无杂草、秸秆坝堰焚烧残物,残墙断壁、店外经营、-§ 占道广告牌,行道树涂白等;

3、新修村村通道路的村,路肩培护和道路管护。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详见附表。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从20**年11月16日—**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年11月16日—18日)

成立指挥部,组成专业队伍,层层召开会议,制订方案,明确目标,张贴标语,党总支、村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展开,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年11月19日—**月9日)

按照以村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村为单位开展整治,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由党总支牵头所属村集中整治,在整治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攻破难点,树立亮点全面进行整治。

3、检查验收阶段(20**年**月9日—10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对治理成果逐路段、逐村进行检查验收,并现场打分。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村要按照镇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精细化管理标准,将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列入日常工作认真加以落实,切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良现象。

五、检查验收及奖惩

验收实行百分制与镇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一)考核标准

滕平路、旅游路、青年路、东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木党路、东木路及镇驻地可视范围内杜绝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漂浮物、三堆两垛、焚烧残物,每发现一处扣所在村10分。

(二)考核范围界定

考核所称的可视范围区域界定为:道路两侧有建筑物的,以建筑物临街为界;道路两侧有河道、排水沟,以河道、排水沟外沿为界;道路两侧有绿化带、行道树的,以绿化带、行道树外沿为界;道路两侧为空地的(含巷道口),纵深30米为界。

(三)检查考核

本次活动考核按年初东政发[20**]14号文执行。

六、组织领导与要求

为加强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郭镇行政执法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和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通力合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当作目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宣传广泛到位,工作深入到户,责任到人,确保整治效果,对个别单位不作为,行动迟缓的要严肃处理,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收到实效。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以“保安全、保畅通”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继续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减少较大事故、遏制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局决定从即日起到国庆节,对全市客运市场秩序进行一次专项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整顿,客运市场达到“六个明显”,运输经营行为明显规范,违法违规经营明显减少,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明显加强,运输经营者守法、诚信、规范经营意识明显增强,运输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努力创造便捷通畅、安全优质的交通运输环境,树立交通运输行业新形象。

二、综合整治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出租汽车

1、驾驶员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开展微笑服务,使用普通话。乘客上车后主动使用迎接语“您好!请问去哪里?”;乘客付车费时主动找零给车票;乘客下车,要自觉使用送客语“请您带好随身物品,下车请走好!”如果乘客带有大件行李,要主动帮助乘客接放行李。

2、驾驶员必须做到仪容仪表端庄、整洁,经营服务规范。

3、每次乘客下车后,驾驶员必须利用行车间隙整理车辆内外卫生,为下次服务提供良好的乘车条件。发现乘客遗失的物品,应主动联系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做到拾金不昧。

4、在行驶过程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乱调头、闯红灯等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接受运管人员的监督检查。

5、严格遵守出租汽车运价,规范使用计价器,不拒载、不超载、不绕行、不甩客、不重复载客,据实提供客票等。

6、营运标志齐全醒目,夜间必须开启出租汽车标志灯。

7、车内外设施齐全,车身无损伤,外表清洁卫生。

8、车内座椅无破损,无塌陷、座套座垫干净整洁,无异味。

9、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且尾气排放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运营。

(二)公交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车体广告保持完整,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扶手、吊环齐全、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准确操作报站器,播放提示语,及时报站;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

5、工作人员加强巡查,随时保持公交候车厅、站杆、站牌规范清洁,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更换。

6、严禁公交车不按核定路线经营,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不按班次、时间发车等。

7、严格执行运行管理规定以及政府有关减免费乘车的政策规定,使用统一印制的公交车客票。

(三)班线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安全用具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开展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执行好上级运价规定。

5、营运车辆必须全部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按期限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超员超速、乱停乱靠、抢客甩客倒客、乱涨价等违规违章行为。

7、严格按核定班次入库发车并按规定的车次、站点检票。

8、严禁站外发车及不按班次运行(倒发车)和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违章运营行为。

9、驾乘人员不准光背或只穿背心,不准穿拖鞋开车。驾驶过程中,不准接电话,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准与乘客和乘务员乱讲话,引起旅客投诉的要从严处理。

10、对中途上车的乘客,驾乘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杜绝“三品”上车。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国庆长假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25日)。

1、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2、各单位层层动员学习,查摆问题,制定措施,完善方案。

3、深入宣传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营造整治活动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至9月25日)。各单位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教育培训、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采取综合措施进行落实。

第三阶段为巩固深化阶段(9月26日至10月7日)。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搞好建章立制,落实责任追究,推动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整顿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好交通综合整治,是提高行业形象、改善民生、提升城市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把这次综合整治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考核。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层层签定责任状。要认真吸取国家安监总局今年通报的几起客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层层动员,提高认识,严密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运管处与各企业签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状,各企业与各班、组、车主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及所负的相关责任,把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实处。

(三)全面自查自纠。各客运企业必须从现在起,组织人员对本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安全、卫生和车容车貌以及司乘人员情况进行逐人、逐车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公司派专人督促整改,直至符合运行要求。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各项环节,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随时进行复检复查。

(四)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安技科、运管处安全专职人员要相互配合,按照上级要求对各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范围要广,对发现的局安全隐患要整改到位。运管处客运办、出租办要与各客运企业建立联查机制,检查车辆不得少于车辆总数的80%,并逐车逐次做好检查记录。运管处客运办、出租办、公交办、运政执法大队要搞好路检路查工作,着重检查运营中的出租车、公交车和班线车辆的安全运营、车容车貌、文明服务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该教育的教育,该罚款的罚款,做到违规违章不消除不放行。同时,实行严格的乘客或市民投诉、举报及“黑名单”登记制度。在整治活动中,有被查实投诉或举报记录的,列入“黑名单”,责令其停业,参加相关培训,经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再重新上岗,恢复营运;如考核、考试不合格的,则视为审验不合格,禁止上岗,不予恢复营运。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的客运车辆和从业人员,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通过严格依法管理,震慑交通违规违章者,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建立长期机制,对违章行为常抓不懈,实现客运秩序的根本好转。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4

根据市政府《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市区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改善静态交通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关于中心城区违法占道停车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从8月1日起,联合开展城区道路停车联合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依法管理,充分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强化路面停车管理,引导车辆入库、入位停车,形成静态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二、实施范围

本次整治行动实施的区域为:招宝山街道所有道路、骆驼、庄市街道主要路段及人行道等违章停车。

三、工作目标

1、严格规范人行道上符合条件的停车泊位设置,确保招宝山街道、庄市、骆驼街道主要道路人行道停车位设置率达到100%,其他道路的人行道合理设置率达到80%以上。

2、规范临时停车位的设置。清理部分人行道上的临时停车位,按照“合理分布,合理设置,合理使用,合理管理”的原则,使不合理停车位清理率达到100%。

3、加大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宣传媒体,使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对停车管理工作的知晓度达到80%以上。

4、加大对违章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确保城区道路停车整洁、有序。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宣传劝导阶段(8月14日前)

1、制作告市民(驾驶员)书,发送到各街道、社区、单位张贴。对宣传劝导期内的违法停车行为,先张贴违法告知书,暂时不作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人员,依法作出处理。

2、充分利用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本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

3、组织新闻媒体对整个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实施整治阶段(8月15日——10月底)

1、区公安交警中队、城管执法中队联合加大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管理。招宝山街道组成两个联合整治小组,骆驼、庄市街道各组成一个整治小组,各小组由两名交警和两名城管执法队员组成,对辖区内违法停车进行整治。

2、对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由交警为主处理,城管执法人员进行配合;对人行道上的违法停车,由城管执法人员为主处理,交警进行配合。

3、由城管局牵头,在招宝山街道车站路、城河路人行道设置物理隔离,防止机动车乱停车。

4、加大执法保障力度,切实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发生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事件的,交警、城管部门有关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处理;发生暴力抗法事件,公安部门要迅速出警,果断处置,并依法作出处理。

(三)巩固强化阶段(11月)

积极配合做好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评估验收工作,对市局评估验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市局验收主要内容:

1、辖区人行道停车位合理设置率;

2、辖区内临时停车位合理设置率;

3、交通停车知识普及率;

4、人行道车辆违法停车率;

5、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率;

6、辖区内“咪表”停车率。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城区道路停车联合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走进矛盾、**难题”和加强我区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改善静态交通环境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密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要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转变避重就轻、畏难厌战的思想,充分发扬迎难而上和连续作战的良好作风。逐步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做到锲而不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将对违法停车的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持续开展下去。

(二)认真做好辖区内停车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整治活动开展期间,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对交通安全影响大、社会反响强烈的路口、路段及区域,要投入足够的管理力量,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三)交警、城市执法整治小组在整治中,要根据整治目标,抓住工作重点,始终保持严管态势,确保市局各项验收内容条条落实。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5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的通知》(**府办发〔20**〕2x号)和《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道路交通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32号)精神,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专项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全镇道路交通秩序。强化各部门的监管职能,取缔道路交通非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及出租汽车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2.打击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牌、证不全或过期的行为;

3.打击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的行为;

4.打击营运客车或危货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5.打击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

6.打击非法接送学生的“面包车”和机(电)动三轮车;

7.打击各类农用机械车辆非法改装、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要与镇政府签订《安全责任书》《一岗双责承诺书》,随时掌握辖区内车辆动态和经营行为。认真排查本区域内非法该拼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重点排查非危货车辆从事危险品运输,并及时向镇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二)加强农村道路重点车辆整治。集中力量查处农村道路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工作中,要以“五类车辆”(即:短途营运客车、面包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多发、易发、常发,且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主,尤其是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车辆的超员违法行为,对面包车超速、超员、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加强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大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公路危险路段和汛期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突出汛期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塌方)路段以及存在危险隐患的桥梁、涵洞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加强巡逻管控、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等,及时消除辖区内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防汛期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农用车辆管理。镇交管办、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我镇辖区内农用车辆牌、照、证的管理,严禁农用车辆无证从事经营活动,重点对无证驾驶、超载、违法载人、补检未检车x辆、到期未换取驾驶证人员进行集中整治。

(五)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各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并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道路交通打非专项整治活动。

(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开展交通专项安全教育的形式,广泛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资质的监督,真正做到交通安全宣传进

企业、进学校、进村居、进家庭,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年x月**日至x月**日)。开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治人员,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宣传工作。

(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阶段(20**年x月x日至**月**日)。在全镇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道路交通各类非法行为。

(三)巩固提高总结通报阶段(20**年x月x日至x月**日)。对道路交通“打非”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工作效果。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镇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6

为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养,进一步提高我县道路交通总体服务水平,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喀什地区区域范围内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喀署办发〔20**〕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和谐美好家园为目标,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道路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不断提高我县道路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断美化全县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着力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美丽疏附。全面落实地区行署“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工作部署,以改善我县公路路域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交通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着力改善路容路貌,全力构建“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综合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为国道、县道、街道、农村公路沿线的生态景观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道路用地范围内的路面和基础设施的养护及综合管理治理;二是道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50米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路面和基础设施养护管理以道路沿线的环卫工作,文明交通行为为整治重点,依法彻底整治公路沿线环境的“脏、乱、差”现象,全面深入推进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实现公路沿线环境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一)道路基础设施养护及综合管理治理

1、路基路面。全面落实路政巡查机制,对重要路段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巡查力度;维护路产路权,彻底清理沿线垃圾堆、柴草堆、粪堆,及时处置路政案件,保障公路桥梁安全畅通。严防损坏路面沥青,路肩的违法非法行为,切实加强道路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治,无行车隐患,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2、桥梁监管。加强桥梁养护管理,全面落实桥梁养护管理“四个一”责任人,明确桥梁监管、养护的责任科室(单位);严格执行“危桥动态报告制度”和“桥梁动态监管制度”,积极抓好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等重点工作环节,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对运行危桥实行24小时值守,提高对病桥、危桥的掌控及预测能力;对新出现的桥梁病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防性养护措施,及时对桥梁微小病害进行维修整治;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及时安排下达危桥改造计划,对新出现的危桥及时采取妥当处置措施,加强交通管制,不能及时加固改造的坚决封闭交通,做到桥梁外观整治,确保桥梁安全运营,全面提高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科学编制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对道路交通各类标志线、信号灯、指示牌、隔离栏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证齐全整洁;严厉查处酒后驾驶、冲闯红灯、违章超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随意调头、逆向行驶,严禁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规停车,切实打造安全、便捷、畅通的城市交通体系。

4、违法占用道路用地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治理。加大城乡道路沿线乱搭乱建的查处力度,严格禁止侵占公共绿地、道路红线、公共设施用地等现象的发生,拆除未经许可的违法建筑。对于沿路破旧的建筑及有碍观瞻的设施,坚持拆除、改造、遮挡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二)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1、通行秩序整顿。重点路段加强管控大力开展马路市场整治迁移,以金岸、大柘、石练马路市场为重点整治,加强对占用公路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堵疏结合,通过提供合适的交易场所,彻底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穿镇路段交通秩序,优化穿镇路段标志标线和隔离设施的设置。加强施工路段监管,规范施工路段标志设置、施工物品堆放和施工作业流程,保障施工路段通行顺畅。

2、建筑控制区管理。加强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由辖区政府负责,公路、城建、国土等部门配合,对公路沿线两侧及公路桥下的`违法建筑物、违法搭建、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进行坚决拆除;拆除、迁移、规范建筑控制区内的破旧建筑、无序市场、废品回收站(点)等有碍观瞻的场所;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建筑物予以拆除或进行规范整修,统一刷白处理;同时,加强对违法建筑物拆除现场的巡查复查,严防违法建筑死灰复燃。

3、道路沿线亮化和绿化。开展公路用地范围施工弃渣地治理和裸露边坡复绿,减少公路边坡水土流失和公路塌方,恢复边坡生态功能。增设花坛、亭台、公园等景观点,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的绿化结构,为公路使用者提供安全、畅洁、舒适、美丽的行车环境。

4、严查不文明交通行为。强化路面执法,提升通行能力开展超限运输、撒落物污染公路专项整治。利用新路湾流动治超点,依托北界、庄山等治安卡点,加强与县公安局、县运管局等部门之间联动,对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和公路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进行查处;开展桥涵堆积物专项治理,在桥涵通道增设安全宣传牌,对桥下空地进行绿化;对公路沿线无序挖砂、采石进行治理;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加大路面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形成安全、高效执法的联动机制,有效提升公路总体通行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综合整治活动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疏附县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交通运输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对全县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二)责任分工

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其中,公路管理局负责国道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乡(镇)场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各村负责辖区内村道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及农村公路环境整治工作。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职责

1、对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负总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责任到村的工作体制。

2、负责清理公路沿线生活、建筑垃圾,落实乡(镇)场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负责制定垃圾处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3、负责依法拆除公路沿线违法违章建筑和构筑物,必要时与公安、城管、交通,公路等部门联合开展违章建筑综合治理。

4、负责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和无序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提出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及规范设置广告的初审意见。

5、负责开展公路沿线建筑物立面的清洁和粉刷,并结合地方特色统一规范公路沿线商铺门头牌匾,使其整洁、大方、美观。

6、负责对公路沿线两侧近距离的房屋与公路之间的地方实行土地平整、硬化,补栽花草、林木,因地制宜实施造林绿化。

四、工作步骤

公路沿线坏境整治工作从20**年4月1日起至20**年8月31日止,分前期准备、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年4月-20**年5月)。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整治要求,对县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抓好动员发动,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落实任务,建立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年6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治方案,以垃圾清理为重点,大战一百天,基本消除公路沿线的垃圾污染问题,沿线违章建筑清理、穿集镇路段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沿线建筑立面改造出新,同时开展公路沿线绿化提升和非公路标志治理工作。树立环境整治典型样板路段,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确保环境整治取得实效。巩固公路环境治理成果,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整治工作进行查缺补遗,并推进环境整治工作延伸,力争至20**年底基本消除所有公路沿线垃圾污染、违章建筑和标志标牌不规范等问题。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7月-20**年8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原则,探索形成健全有效的日常工作机制、考核问责机制,基本形成长效管护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县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协调配合,指导、支持和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整治工作;各乡(镇)、场、各村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主要道路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场、县广电局等单位要充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县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支持、参与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观念,提高爱路护路和环境卫生意识,确保整治工作真正出成效。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阶段报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7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道路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加快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强势发动、强力推进、强行入轨,集中开展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问题,积极探索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实现沿线环境治理全覆盖、长效管理常态化,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建立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道路及责任单位

1、洋青路沿线有侯湾片、沈庄片、居委会。

2、曹金路沿线有双湖片、新河村、何宅村。

三、整治内容

1、整治生活垃圾。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对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沿线及庄台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干净、清新、整洁。

2、整治河渠沟塘。重点整治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及沿线村庄内的河渠沟塘水体及周边裸露漂浮垃圾、杂草、杂物,对沿线边坡进行修整,并适当绿化。

3、整治乱堆乱放。整治道路两侧乱堆乱放杂物,庄台及林内、田间草垛,切实做到沿线庄台草垛集中堆放、宅院物料存放有序、无乱搭乱建、无残垣断壁,房前屋后整齐干净。

4、涂白出新。一是对主干道两侧的树木,进行全方位的涂白,高度不低于1米;二是对沿线的村庄庄台外立面高质量涂白出新,上白下灰,灰色高度0.6米。

四、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19日镇召开道路环境整治动员会,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到这次环境整治当中去。镇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村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围绕此次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人员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按照规定时间镇成立以专业队工作方式。一身沿路各村成立垃圾清理专业队,对辖区内的脏、乱、差、堆进行集中清理,机械与人力相结合,坚决打此次环境整治攻坚战。二是成立涂白专业队,按照标准对沿线的树木和墙体进行涂白出新。

第三阶段:落实管理机制阶段。各责任单位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主,制定村规民约,签订环境保洁保证书,配齐保洁人员,落实长效管理。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8

一、加强领导,落实乡镇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明确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的管理主体。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人管、管得住,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机构,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队伍

(一)机构设置。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各乡镇政府设立交通管理小组,市安监、交警、交通、农业、市监、城管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同时,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点。

(二)工作职能。交通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范围内调解处理未伤人轻微交通事故;

2、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责令整改;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逃逸查缉、善后调解处理等工作;

4、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标志、标线;

5、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检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有现实危险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紧急处置;对其他隐患,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建议报告,督促及时整治;

6、落实辖区内交通安全劝导点,组织开展对辖区机动车、电动车的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劝导等工作;

7、按照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8、组织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明确职责,形成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安监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严格查处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宣传部门: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部门:负责制定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计划,整合、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严格农村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督促乡镇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行车制度;督促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资质审查,从业资格证的发放、管理;加强客运市场管理,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客运的查处;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农机部门: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乡镇交通安全员的交管业务培训;根据辖内道路交通管理情况,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非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乡镇政府:制定辖区内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本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把遵守交通法规纳入村民自治内容。

乡镇派出所:履行公安机关抓交通管理工作职能,配合协同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日常巡查管控;做好3人以上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善后处理工作。

监察、财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及广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四、完善制度,保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序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乡镇政府每月要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辖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二)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也要及时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交通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劝导人员的工作水平。乡镇交通管理小组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检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政府要及时掌握交通管理小组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交通管理小组要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实施不间断的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四)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交通管理小组每月要对辖区内的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向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在危险路段和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提醒标志。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交通安全隐患报告后,要及时核实,加以整治。

(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居委会要积极拓展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和影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六)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人民群众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向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小组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的,一经查实,应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通管理小组要建立健全专人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方式,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七)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各乡镇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0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道路运输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吉交发[20**]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八)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联组制度。各乡镇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村(社)居委会要成立驾驶人交通安全小组,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办实施交通管理。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9

一、工作目标

通过前期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的专项整治,非法营运与不规范经营行为得到沿重打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运输安全形势得到了根本性的好转,也得了稳定。竭力建立在市处与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与规范经营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打击“黑车”与“规范”成果。

二、工作重点

1、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带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2、重点查处“黑”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扰乱运输市场的行为。

3、规范合法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打击和用合法经营扰乱运输秩序。

4、抓好进入运输市场“准入关”,特别是客运进一步实行“三关一监督”。

三、工作方法

1、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户检户查与抽查相结合。

2、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单位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执法人员与本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实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

3、将所有执法人员分成两个执法小组,进行分区包片执法,不定期地进行交叉执法。一组负责县城及都公路沿线乡镇。另一组负责县城及都中公路、三周公路沿线乡镇。

四、加强领导

我所成立打击“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打击“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打击“非法营运”、“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工作是国家赋予运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道路运输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运输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使现运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打造责任运管的形象。各股室要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大胆开展执法工作,认真履职。

2、落实责任。各股室要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打击力度到位。要按照工作方案,依法依据严厉惩处“黑车”非法营运和规范经营行为。特别是对现有班线和运力不足的要及时组织开班,增加运力,运力过剩的要调节运行,切实解决群众的安全顺畅出行问题。

3、广泛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打击“黑车”与“规范”的意义,使打击“黑车”与“规范”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印发通告、宣传单到“黑车”活动的场所发放,实行先教育,后惩治。各股室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宣传打击“黑车”和“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稽查股每月要出一期打击“黑车”与“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报送县委、县政府及市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4、有偿举报。要通过部分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实行有偿举报,鼓励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对群众举报的“黑车”线索,与不规范经营者,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对举报人身份要严格保密。

5、规范执法。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的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在案卷制作时要字迹清楚,不漏字不空格,及时归档,保存好,稽查股要将查实的“黑车”号与不规范经营行为者车号一律按时、按量,发送市处稽查科电子邮箱。

六、严肃纪律

严肃查处运管人员利用职权充当“黑车”与不按规范经营行为的保护伞,一经发现,清除出运管队伍,运管人员一律不得为“黑车”违反经营行为和异地经营的出租车说情,一经发现,报市处严肃处理。

七、长效管理

通过打击“黑车”和规范运输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探索打击“黑车”和规范运输经营行为的能力,坚持疏堵结合,及时,总结打击“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工作的好经验,尽快建立超长效的、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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