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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流动人口自查报告8篇【精选推荐】

时间:2023-07-08 16:00:05 浏览次数: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发布单位】81802【发布文号】鄂政办发[2001]68号【发布日期】2001-05-29【生效日期】2001-05-29【失效日期】【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流动人口自查报告8篇,供大家参考。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8篇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篇1

【发布单位】81802

【发布文号】鄂政办发[2001]68号 【发布日期】2001-05-29 【生效日期】2001-05-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

提高办文质量的意见》和《关于认真做好省政府

会议组织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1〕68号2001年5月29日)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切实提高办文质量的意见》、《关于认真做好省政府会议组织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文处理和会议组织工作,是政府机关经常性的基础工作,反映机关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确保政府工作优质高效运转。

关于切实提高办文质量的意见

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针对当前公文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就进一步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提出如下意见:

一、一、进一步规范报送公文的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报送公文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1〕24号)已翻印分发到各地各部门。最近,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明确批示:这些规定亦适用我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遵照执行。今后,省政府办公厅要按照《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即将出台的《湖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公文的审核把关工作,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将退回呈报单位重新办理。

二、二、严格公文呈批程序。按照公文处理规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根据工作实际,各地各部门可以越级汇报反映情况,但不得越级请示。凡需要省政府审批的事项,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三、加强公文的拟办工作。省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对省政府办公厅转办的公文要认真负责地提出处理意见。少数特别紧急的涉外事项和重大突发性事件,需要直接报省政府领导同志个人的,呈报部门亦应提出明确的拟办意见,否则视为失职。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前期工作,提出的拟办意见力求准确,及时报批。紧急公文应当提出办理时限。

四、四、实行办文限时制。省政府各主管部门对省政府办公厅转办的公文,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在收文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若涉及其他部门的,应主动同有关部门协商办理,答复时间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省政府领导关注的重大事项,办公厅转办时特别规定了答复时限,有关部门又不能按期答复的,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五、五、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需要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在送省政府领导签发之前,办公厅应当认真审核把关。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是否与有关部门、地区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呈批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凡不合有关规定的公文文稿均不得送省政府领导审签。要大力压缩文件,做到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件要短,努力实现今年文件在去年基础上压缩50%的目标。正式公文和领导讲话的印制,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协调把关,格式、名称统一,切实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关于认真做好省政府会议组织工作的意见

为落实张国光省长关于抓好省政府会议组织工作的讲话和批示精神,提高省政府会议的质量和效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一、议题要明确。省政府常务会议,必须是研究处理省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等;省长办公会研究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能由分管省长研究解决或副省长之间协商解决的议题,不提交省长办公会;能由省长办公会研究解决的,不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各地方、部门需提请省政府会议研究的问题,应向省政府正式行文请示: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题由分管省长或秘书长提出,办公厅秘书一处汇总、审核并按规定办理会议审批手续,经秘书长审核后报省长或常务副省长确定。

二、二、会前要协调。凡要求列入省政府会议的议题,汇报单位应事先充分准备,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范围的,应在会前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协商,意见基本一致;经协商意见仍不一致的,应将分歧意见如实汇报,列明各方意见和理据,提出主办部门的倾向性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各分管处室要严格把关,对协调情况要有书面意见。凡事前未经协商、征求意见的,不予安排会议研究。

三、三、严格参会人员。省政府常务会议由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组成。为保证绝大多数省长能够出席会议,应提前一周发会议通知。通知列席会议的部门负责同志必须是省政府组成人员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不得带副职或助手。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除出国或在省外开会外,必须参加会议,不能与会必须事前请假。省长办公会与会部门负责同志也不得带助手。

四、四、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提前报送。各部门向省政府会议汇报问题,要有简明扼要的汇报提纲(一般不超过3000字),汇报内容要有针对性,所提意见明确具体,依据充分,背景清楚,并有可供选择的若干方案,重大问题还要附专家咨询意见。各部门汇报材料应在会前一周报省政府办公厅,各分管处室对汇报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提交书面意见,不合要求的退回重报。对经过办公厅审核的非涉密会议材料,汇报单位要提前分发各相关部门,以利有关部门准备意见。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其他补充发言一般不超过10分钟。

五、五、严格控制全省性会议。按照“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精减一半”的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和省政府办公厅要对全省性会议严格把关,认真落实。省政府将把各部门,压缩会议情况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年终进行考核。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篇2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区始终坚持“统筹谋发展、分类作指导、扎实强基础、综合上水平”的总体思路,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较好地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和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20**年9月30日,全区总人口为191261人(未含华新街道),已婚育龄妇女40289人,共出生2156人,其中计划内出生20**人,计划外出生134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3.78%,比年初市下达责任目标值高0.78个百分点;出生性别比为107.71,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地进展,市里一季度考核我区位列五城区第二;顺利通过省流动人口专项调查、省定性考核及市半年考核,从目前反馈的情况来看,效果良好。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春季服务活动扎实推进

我区把育龄妇女的“三查四术”工作作为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关键工作来抓,全区上下认真落实联乡包村责任制,区乡(街)两级经常进村入户、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督查落实工作,各村组(社区)充分发挥村级班子、计生协会的作用,宣传发动育龄对象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今年我区已落实“三查”应查6375人,已查6013人,完成率94%;“四术”应完成225例,已完成224例完成率99.56%。为有效控制违法生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计生协会活动富有成效。今年,我区在流出、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新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9个,进一步完善乡级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和分会的工作职责,通过组织建设,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全区筹集生育关怀基金81余万元,几年来,先后争取省市“三结合”项目5个,资金17万元,乡村计生协会创办“三结合”项目31个,直接受益的计生困难家庭113户。关怀计生困难家庭686户,投入资金28.1万元。累计为35616户计生家庭购买计生系列保险,投入保费达106万元。同时,我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得到省市计生协的充分肯定。雨母山乡雨母村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群胜村、松亭村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目前,我区正在申报省级创先争优先进协会组织。

3、综治部门认真履责

全区各综治部门都将计生综治工作列入本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定了计生综治工作的专题研究、督查和考核奖惩制度,并层层抓落实。同时,各综合治理部门在调整和出台与人口计生相关的政策和文件时,都能主动征求人口和计生部门的意见,政策兼容落实到位。如公安部门积极协助计生部门开展城区坐落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和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卫生部门建立和落实了产前检查出生登记实名制,对住院分娩情况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积极配合计生部门扎实开展“两非”整治行动;工商部门切实加强了个体工商户的市场流动人口的管理。各综治部门对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两女家庭给予了优先优惠倾斜政策。组织、宣传、统战和工商联四个新增综治部门也认真落实了相关综治工作要求。

4、全面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区委、区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意见》,流动人口管理实行“部门联手责任制,辖区单位把关制,单位社区合同制”。各部门、单位、社区条块结合,每月组织一次清查,并及时通报信息,建帐建册,确保管理到位。同时,服务工作也全面落实,各街道都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孕检为重点的生殖保健服务,及时为流入对象落实措施,送发药具,提供生殖健康咨询等。今年,我区深化应用padis系统,不断提高全员流动人口数据质量,对重点对象协查反馈率、及时率和信息通报、接收率达到100%以上;将计生工作纳入了网格化管理,实行三级网格管理服务。

4、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

一是开展“优质服务”主题活动。计生局组织服务站、所技术人员开展了“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免费为全区农村妇女提供了妇女病普查诊治服务、避孕节育全程服务、不孕不育症治疗服务和产前产后访视“四大服务”为内容的“生殖健康”行动。累计共为全区2756例育龄妇女进行生殖道感染免费普查,查出各类疾病706例,对查出疾病的对象给予低费治疗和正确指导,并建立信息档案,全程跟踪服务,服务站24小时设立咨询热线,受到育龄群众一致好评。二是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计划。对辖区内病残儿和符合政策生育年满35周岁的对象及农村育龄妇女第一个生育女孩为出生缺陷的人群进行认真摸底。对5对高风险育龄夫妻进行了染色体g显带分析检查及唐氏筛查和孕中期b超检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人口素质。三是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项目。我区按照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手机信息网络给新婚夫妇发放公开信,逐户上门发放宣传资料及精美礼品3000余份,实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并提标扩面。今年已完成1327人,提供正确优生指导及跟踪服务,群众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满意率明显提高。

5、切实加强依法行政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督查、抽查、自查自纠规范各级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今年以来,全区没有发现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没有行政乱作为和行政不作为行为,无重大计生信访案件和恶性案件发生。二是规范行政审批。区计生局及各乡镇街道计生办都公开了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审批发放生育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集体讨论。今年全区共办理一孩生育证1586本,办理再生育证282本,未发生一例违规发放《生育证》的行为。三是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20**年区政府出台了《蒸湘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今年我区按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蒸湘区征收社会抚养费卷宗”,组织培训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要求所有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必须严格按照征收程序,做好立案、调查取证、审批等各项工作。6月底,我区启用社会抚养费征缴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要求。加强与区人民法院计划生育非诉案件审执合议庭密切配合,并进行联合行动,加大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20**年度以来已征收317.3万,社会抚养费征缴到位率65.17%,申请法院执行35例,做到依法立案、办案。今年,我区长湖乡正在申请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呆鹰岭镇创建全省的示范窗口。

6.专项整治“两非”行为

一是加强领导。及时对整治“两非”联合执法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出台了相关文件,将整治“两非”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层层签订了责任书。组建了由公安、卫生、人口计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办案小组,开展联合办案。二是经常督查。组织“两非”联合执法小组多次深入各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品经营机构开展督促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b超检查“两到位”、“双签名”制度,凭证引产和“双确认”制度,终止妊娠和促排卵药品的“专人、专柜、专账”管理制度等,努力规范执业行为,消除“两非”隐患。三是聚力办案。我区以孕情跟踪为基础,以孕情消失为线索,经常性开展摸排。6月初在接到一例疑为“两非”案件交办任务后,领导高度重视,指示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今年已成功查处1例“两非”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了“两非”行为。

7、全面落实奖励扶助政策

今年区委、区政府对利益导向、奖扶措施的落实高度重视,从财政增拨资金用于提标扩面:“失独”家庭由1620元/年提高到3600元/年、“伤残”扶助由原1320元/年提高到3120元/年、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原10元/月提高到20元/月,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由原240元/对提高到300元/对、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在国家扶助的标准上每人增加400元。主动协调财政、代理发放机构,按照新标准,打卡发放到人。目前,我区农村奖扶对象303人、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对象166人,共发放奖扶金209.5万元;放弃再生育奖35户,共发放10.5万元;两女结扎户奖43户,共发放4.3万元;农村居民和城镇纯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及手术并发症扶助金均及时打卡到户,农村征地补偿费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已落实26户。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找准问题

1.数据质量有待提升。今年从平台数据分析各乡镇街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性别比偏高。我区前11个月性别比是111.57,虽然较去年同期的112.33有所下降,但还高于正常值103-107范围。二是长效避孕措施拖欠比例高。从上报的节育措施库可以看出,我区长效避孕措施及应落实补救措施203例(不含禁忌症),新增的应落实长效措施数,任务较重。三是孕前优生免费健康检查项目进度较慢。虽然各乡镇街道都按进度完成了任务,但部分乡镇仅仅在任务数边缘,在最后2个月还须加大力度。四是paids实时交换信息处理及时率低。五是我区各乡镇街道都存在出生、妊娠数据上报及时率低的。问题。

2.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三查四术”是控制违法生育最有效的措施,但从落实的情况看,今年前11个月我区落实四术774例,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2例,但结扎减少58例,补救措施减少16例。市里根据全员人口数据汇总,截止到9月31日,推算全区拖欠长效避孕措施175例(不含禁忌症)。其中雨母山乡72例,呆鹰岭镇60例,长湖乡27例。我区34个村,拖欠较多的有竹雅村、湘桂村、高岭村、振兴村、新阳村。

(二)分析原因

1.责任心不强。全区性别比偏高一直是“老大难”的问题,从我局对个别村解剖调查的情况看,有的村专干存在瞒报、漏报的问题,甚至计内女孩也没有上报。我区因为性别比偏高,每年必须要完成一例以上“两非”案件,但每年各乡镇街道并没有提供多少线索,说明没有在解决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上想办法、出点子,责任心没有到位。而手术拖欠较多,项目推进较慢,数据上报、信息处理不及时都是因为责任心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水平就提不上来。

2.措施不硬。一直以来,全区在落实长效措施方面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效果不尽人意。全区每年落实手术近 900例,然而违法生育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从平台数据来看,我区前11个月落实的长效措施对象中,有一部分长效措施对象,要么为往年已生育二孩及多孩后落实的措施,要么为曾经落实过上环,现在为取环补环或掉环补环,对于违法生育控制意义不大,主要是期内对象落实长效措施及时率不高。二是手术拖欠多。往往是年初落实多,年中、年末落实少,主要还是依靠集中服务推动四术落实的传统方式,没有真正做到以经常性工作为主。三是奖惩措施不到位。虽然制度规范了、责任明确了,然而工作仍不能到位,归根到底是执行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奖惩措施不到位。对拖欠手术多的村没有去阶段性重管,也没有去追责。

3.执法不力。执法力度的加强也是控制违法生育的有效手段,今年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主要是乡镇没有与区法院加强协作,移送非诉案件较少,社会效果不明显,对违法生育者未起到了震慑作用。

(三)完善措施。

1.澄清底子。要深入细致地开展全员人口数据,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清理清查,乡、村干部要深入村组逐人逐项核对信息,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过去的虚假手术都要剔除,全面澄清应落实措施名册。同时,各乡镇街道充分利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拓展“实时通”通报领域,与“实时通”数据比对,与padis平台反馈数据比对,与区域协作反馈数据比对,与公安户籍人员及新登出生、妇幼保健机构出生证明办理信息,民政新婚登记信息比对,确保数据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2.突出重点。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的最大难点仍然是违法生育控制不力。因此我区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三查四术工作,特别是抓好流动人口,因为大部分的违法生育是流动人口。要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协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信息交流,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还要打假治水,不要寄希望于弄虚作假,工作必须落到实处。

3.优质服务。区计生服务站必须全力支持配合好全区的集中服务活动、“三查四术”工作,提供优质服务,抓好四术的经常性工作,区计生服务站要安排好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值班,对计生对象要热情接待,安排绿色通道。

4.分清责任。一是任务到人,各乡镇、街道务必把“四术”具体名单分发给居、村领导及村干部手中,包括驻村部门。二是领导到岗,各级领导要把冬季活动摆在突出的位置。三是责任到位。要把责任、奖惩落实到人到岗。

四、20**年工作思路

1.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重点是建立完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对于三查四术工作,明年市里及区里将加大对四术落实及时率的考核力度。同时,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抓好后进村整改工作。

2.推进信息平台应用。确定相关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运行模式,促进各项工作科学、有序推进。我区将建立全程考核评估机制,通过信息平台,按月比对计分,将平时工作纳入对基层单位的年度考核评估。

3.优化计生利益导向。现在我区相关政策文件都已出台,主要是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4.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继续推进一地一协会工作,重点做好三件事:1、制定指导性、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估体系;2、每年召开一次各协会会长、理事参加的座谈会;3、春节前发一封慰问信。

5.强化计生队伍建设。继续加强计生队伍的考试考核,制订好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篇3

一、领导重视,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

社区主任亲自抓、计生干部具体抓。加强计生协会小组长、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定期召开会议,带领他们不断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党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政策和新规定,不断提高我们的业务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使协会工作得到正常开展,使我们的服务能真正让育龄群众得到满意。

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力度。

1、平时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定期刊出计生专题内容,以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主旋律,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和满意度。

2、积极组织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育龄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筛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积极宣传引导群众选择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

4、在“5.29”、“9.25”活动月期间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计划生育宣传。集中发放计生宣传资料、知识卡并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并根据广大育龄人群的需要,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从而提高育龄群众的知识普及率。

5、利用社区人口学校办好各类培训班,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台帐。

三、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1、认真做好每月的随访服务工作。

2、做好育龄计划生育四项基本手术费的报销工作。

3、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4、做好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遗漏补登记和计生特困家庭特别扶助申请工作。

5、继续组织好社区育龄妇女参加免费妇检工作。

四、扎实社区计划生育基础工作

1、认真做好每月的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及孕前筛查报表及时上报。

2、每月初及时输入计生信息进人口平台。

3、平时收集生育对象的结婚证、身份证、出生证明和节育措施证明。

4、认真开展当年人口计划调整和次年人口计划排队摸底工作

5、及时填写人口与计生情况记载簿。

五、加强本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便民维权服务工作。

社区将在社区协管员和计生组长的协助下做好流动人口的调查摸底、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提高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同时建好本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台帐,并将之纳入本社区计生常规管理和服务,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以上是村前社区20--年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思路,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存在的不足,切合实际地创亮点、抓重点、攻难点,让村前社区的计生工作更上一层楼。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篇4

一、指导思想

20--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为核心,围绕一个目标、做好两个推进、加强三项建设、促进四个转变、实现五个创新,即:以人为本,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推进机构改革,推进转型发展;加强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转变理念、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思路;创新基层基础工作、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式、创新利益导向管理机制、创新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持执行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动摇,落实好“单独两孩”政策和“宣传倡导、服务关怀、基层自治”的工作机制,以创新促转型,以优质促发展。20--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25以下,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稳定在86%以上,统计准确率达97%以上,二多孩早孕发现率达到50%以上,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以基本国策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5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3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调整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六发〔20--〕12号),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确保“单独两孩”政策扎实有序开展。坚持区工委、管委领导约谈人口计生工作制度,对人口计生工作徘徊不前的乡镇办,由工委、管委领导对该乡镇办党政负责人实行约谈,推动工作开展。继续实行重点管理(帮扶)和跟踪问效制度,对人口计生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局面的乡镇办、村(社)实行重点督查、定期调度,促后进转化,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二)加大对“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扭转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局面。贯彻落实全市20--年计划生育工作部署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会会议精神,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关爱女孩”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政策导向、孕情监测、实名登记、区域协作”等各项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独双女户”计生家庭关爱优惠政策,帮助广大育龄群众发展经济、发家致富,逐步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将“关爱女孩”与严打“两非”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对孕环检对象中重点人群的孕环检服务和孕情监测,提高早孕发现特别是二孩早孕发现水平。

(三)夯实基层基础,有效促进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全面落实。坚持把“村为主”工作提到更重要位置,将“村为主”工作机制纳入年度考评,实行“月兑现、季抽查、年总评”机制,落实包保责任制,奖惩并举,提升广大干部狠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区、乡两级继续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的指导,并经常性督查调度,逐村解剖,解决问题,继续坚持“一票否决”制和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以“诚信计生”为抓手,以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为契机,以分类服务管理为切入点,按照“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原则,突出责权利统一,突出孕情管理,突出村民自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建立健全了“两委负总责、依法建章程、诚信为纽带、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新机制。

(四)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加强乡镇办、村(社)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区乡两级通过组织系列培训,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懂业务、会管理、留得住”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加强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审批服务科”,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强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征管用,确保社会抚养费全部用于计生事业;加强信访接待制度建设,规范信访接待、办事制度,着力化解信访积案,不断深化“阳光管理”、“阳光监督”,加大“阳光计生示范单位”和“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力度。

(五)加大投入,进一步建立、完善并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制度。进一步推进利益导向的政策体系建设,继续落实奖扶扩面、特扶提标、节育奖全覆盖,确保20--年度计生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全面兑现,加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完善养老保险代缴、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女孩升学加分、学杂费减免、特扶老年护理补贴等扶助政策,惠及更多计生家庭,并积极探索适合我区的奖励优惠扶助政策,努力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和依法生育自觉性。

(六)完善服务平台,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一是建立流动人口工作站。推进以现居地管理为主工作机制,开展区域协作,做到同服务、同考核。二是实施爱心工程。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和网络与父母进行情感、生活、学习等交流,及时掌握外出人员计生情况,督促流动人口自觉遵守计生国策。关爱留守老人,共同转变生育观念,自觉接受计划生育管理。三是推进均等服务。积极开展流入人口管理与服务,积极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就医、子女入学等问题,真正构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盘棋”格局。建立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协作体系,规范社区建设,提高城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七)拓展服务功能,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免费制度,拓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功能,将计划生育服务功能拓展为“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不断满足育龄群众对计生技术服务的需求。进一步规范术前检查和产后、术后随访工作,排除手术事故隐患。

(八)促进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打造优质服务新“品牌”。继续实行区领导联系乡镇办全覆盖,区直部门、单位与村级成立联合党委,实行组织工作与计生工作共建、责任捆绑全覆盖;打造“青春如花·用心呵护”系列主题特色活动。组建一支“关爱女孩”计生宣教队伍,分赴中学、职业中专学校,以“举办一个讲座、进行一场交流、开展一次宣讲会、发表一段成长宣言”为主要内容的人口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关口前移;定期开展“每周一村”活动,提高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平台质量。利用区位优势与邻近省、市建立流动人口协作管理服务机制,打造省县协作、联防联动工作特色。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察范围,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问题。继续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严格考核,以确保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位。要把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核,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

(二)巩固阵地,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队伍建设。进一步稳定和巩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夯实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同时,要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以省委、省政府〔20--〕15号文件为契机,加大对上争取力度,进一步加强区、乡级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计生工作队伍的要求,建设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管理队伍和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

(三)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政府和财政部门安排不低于现有水平的事业经费用于计划生育工作,确保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到位,并在此基础上,逐年按比例增加投入,至20--年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达到人均60元以上。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篇5

我乡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方案的基础上于8月中旬起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活动。自查过程中严格对照《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狠抓落实,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认真总结贯彻落实《条例》以来的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出现突出问题。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乡广泛宣传《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的乡人民政府计生办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并在各村张贴有《条例》第十六条。根据回收问卷,该政策知晓率为100%。

二、我乡严格落实《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缩小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这一规定。根据收回问卷显示,该政策落实率为100%。

三、我乡严格禁止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情况。在此方面我乡在信息反馈率和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方面由于办公室初期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反馈率和接收率较低,以后要加台重视。落实人员专门负责。随时做好接收反馈工作。

四、我乡对于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做到了严格保密。

五、我乡广泛宣传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条例》第十条规定之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优待。根据问卷显示,政策知晓率为90%以上。各村均设有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点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的详细记录。

六、我乡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在问卷调查及上门访视过程中均未发现问题。

我乡在贯彻《条例》方面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在日常管理服务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推进《条例》的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篇6

根据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活动工作安排,我乡积极行动,严格对照《富顺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总结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全国规范》)以来的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一)广泛宣传《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做到流入人员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二)严格落实“《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缩小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这一规定,积极免费为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

(三)严格禁止要求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或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积极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信息了解外出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及时掌握外出人员婚育情况。

(四)对于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做到了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广大流动人员的隐私。

(五)广泛宣传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条例》第十条规定之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优待。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孕环检以及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

(六)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现居住地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不存在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乡将在贯彻《条例》和《全国规范》方面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在日常管理服务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职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篇7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我镇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现将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1、截止二0一一年五月柳江街道共有流动人口人,并且均为流出人口。其中人为男性,流出方向以国外印度居多,有人为女性,其中已婚人。

2、柳江街道的流动人口中没有新生儿的出生。

3、流动人口中流出、流入育龄免费手术落实率。对流入柳江街道的育龄妇女都查验了婚育证明;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都建立了档案;免费为流入和流出的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测和对流入我镇的已婚育龄妇女完全免费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孕检率和免费手术率达到了100%。

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建设和执行效果柳江街道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办理相关手续;对育龄妇女的迁入、迁出都有婚育证明,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时,都有出生医学证明和落户通知单;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职责落实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我镇对流出人员免费办理婚育证明,并及时通过信息平台了解柳江街道流出育龄妇女的现状;柳江街道流入人员比较少,极少部分外省市流入到我镇务工的流动人口,柳江街道对流入到我地的流动人口,及时查验婚育证明,并免费为他们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和发放避孕药具,并定期对他们走访,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针对户籍在柳江街道,但不在柳江街道长期居住,而在其他乡镇居住的育龄妇女。柳江街道积极与其居住的所在乡镇联系,进行育龄妇女的交接,由柳江街道开出育龄妇女交接单并把育龄妇女的。当前情况告之现居住地的计生部门,作到及时管理,不漏人。对流出到省内、省外的育龄妇女,柳江街道都及时填写育龄妇女信息个案提交查询表,把育龄妇女的各方面信息填写详细,通过信息个案查询,并及时为其建立档案,使流动人口底数清。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落实情况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得荣的高度出发,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作为全镇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摆到突出位臵,纳入目标管理,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全面落实“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要求,着力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新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呈现出依法管理、优质服务、规范有序、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2、一是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常识等便民信息服务措施;二是在流动人口密集处公示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定点服务机构的地址、服务项目及联系电话,为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及时有效的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和生殖健康服务;三是对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依法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检查后,建立流动生殖健康档案卡;四是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场所,设立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随时发放避孕药具;五是免费为流出人口发放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上门为留出人口办证,在与外出人员签订协议时,不得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或保证金;六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受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加强对流动人口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尽力帮助流出人口解决家庭困难。

3、我镇至今还没有接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访、投诉案件。

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本经验

按照打造“示范乡镇、创建计生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快机制建设的要求,更新理念,创新举措,针对我街道人群结构、居住特征、生活方式和就业特点的变化,积极探索计生工作新模式、新方法。一是强化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坚持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各村各户。规范计生工作,整合资源。二是抓住我镇特点,围绕落实属地管理和现居住地管理体制,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运行模式。不断加强计生队伍建设,以育龄群众为主体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体系。调动了群众自主参与计生事务的积极性,杜绝了漏管现象的发生,使特殊育龄人群管理不再“特殊”。三是大力实施“网上计生”工程,健全人口计生信息共享体系,优化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搭建信息网络平台,形成互联互通的人口计生信息网络。

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的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1)观念陈旧。

时至今天,“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观念依然还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现代人尤其是远离城市的农村人的生育意愿和行为。据了解,多数家庭希望儿女双全,主要原因一是想减轻将来养老给子女带来的负担;二是给自己的晚年生活多一份寄托。

解决问题的对策:首先,计生部门积极上门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及时宣传相关管理政策制度,提供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其次,我们抓好重点人群的服务。凡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定期享受免费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催要当地计生部门服务证明或回原地接受服务,有效地防止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三是积极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中,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使其真正享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

(2)管理归属不明、责任不清

很多应该接受管理与服务的对象成了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盲点。户籍地管,人不在,不知情;居住地管,婚育情况不清,有些还认为是有单位管着的;而工作关系所在的单位呢,则人在外,管不着;你认为该你管,我认为你在管,实际上却成了“几不管”,管理归属不明,管理责任不清。

解决问题的对策:为了杜绝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那种“拈轻怕重”、你推(责任)我争(利益)的不利局面,为了不致使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断档脱节,推行计划生育属地管理、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以现居住地为依据,划定归属,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七、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

一要在深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机制上多下功夫,满足群众需求。二要强化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做到“四个抓好”。即:抓好源头工程,做好流出人口的管理;抓好源尾工程,做好流入人口的管理;抓好畅通工程,做好流动人口户籍地与流入地的双向联系工作;抓好服务工程,做好流动人口的维权工作。三要充分调动村级计生服务员的积极性,因为村干部是农村工作的先锋,是乡镇政权在农村贯彻落实政策的“左膀右臂”。离开了村干部的配合,就好比鱼离开了水。所以要尽可能的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村干部特别是计生干部的待遇。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篇8

根据县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和专项督查的工作安排,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对照专项实施方案,比照《条例》、《全国规范》、《便民办证通知》,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苗店镇地处社旗县东南,人口3.5万余。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基本无的特点。通过自查,全镇共有流出人口6000多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22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人数为151人,流入人口4人。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1.经过清理,没有发现有与《条例》、《全国规范》、《通知》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正在逐步落实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出台的《社旗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

(二) “一盘棋”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1,我镇建立有流动人口联席联席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党委组织,定期召开研究安排部署我镇流动人口工作。

2,对网络工作进行强化管理,全员人口进行网络登记,并有相应的档案记录。流动人口现居地与户籍地经常进行电话网络沟通,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工作。

3,网上信息及时反馈,分清情况。属于本地的,先进行调查确认,核实无误后进行反馈,实现双向管理。不属于本地的信息,与现居地进行沟通后进行反馈,争取不让任何一个网张信息失去意义。

4,对于流动人口的社抚费征收。我们对办证前检查进行严格控制,出门后不但与对象户本人联系,同时也与现居地计生部门人员沟通。确实掌握育妇的孕育情况,出现计划外生育时能第一时间掌握,督促其交纳社会抚养费,然后反馈给现居住地。

5,现在我镇流动人口信息反馈及时率在100%,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在100%。省内共管率,跨省共管都在逐步提高。

(三)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自省政府150号文与省计生委《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下发以后,计生中心认真对照上面规定,逐条予以落实办理。

1、我镇地处内陆,经济不是很发达,流入人口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最近半年来,流入人员在我镇进行生育证办理的数量为0。对于我镇一些难以管理的集体户口,单位户口等流动较频繁人员的生育办证,也是按照规定进行生育证发放。

2、对于无法返乡的外出流动人员,办理所需要的流动人口证明时,由其亲属或者代理人持需办理人的有效证件时,我们也是当场予以办理。遇有不明情况时,通过手机或者信函传真等方式确认属实后办理,并当场发证。迄今为止,已经有76多位育龄妇女通过这个途径获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对于已经落实绝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发证时直接告诉她证明可以长期有效,现我镇已经有23人持有长期有效证明。

2、对于流动人员发证对象,我镇严格落实规定,对18-49周岁之间的女性人员予以发证,其余人员不予以发证。

4、从08年开始,我镇就不再强制流动人员回乡后进行面检。外出人员的孕情现在基本全是通过网络进行交互,督促育龄妇女自愿到现居地的计生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对反馈过来的信息报告单,进行多方核实,没有问题的进行粘贴。发现问题时,及时与现居地联系,排查疑惑后处理。

(四)均等化服务维护权益情况

1.服务和奖励优待落实情况。我镇流动人口户籍地都依法为流动人口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尽量通知当事人或家人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当时人不在家的都允许家人代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电话通知流动人口当事人到计生办办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在回不来的,都叫家人代为办理,电话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将办理的资料邮寄给当事人签字,盖指模后,再请当事人将资料邮寄回来。我镇在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时,除了通知当地人参加,也通知流入人员免费参加;我镇流入人员依法免费享受避孕药具、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了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政策;按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2.是否存在行政违规情况。我镇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过程中没有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没有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3、在我镇流出人员外流时,我们发放有流动人口权益卡,卡上记载有流动人口应该享受的权益及优惠政策,内容包含独生子女奖励,特抚,生育证办理等等。上面还我我镇计生中心维权电话,当流动人员外出遇到各种难题时,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免费咨询维权。

(五)工作保障落实情况

1.苗店镇已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内容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我镇已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8个村配备的计生专职人员对流动人口事业也很热心,在每月的流动人口例会上反馈的信息全部真实有效。

3.已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4、每月的例会时,计生中心以会代训和研究工作相结合,督促各村落实流动人口信息上报统计工作,指导村级进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证明办理等。由统计,派出所,民政,工商,城建等多个部门组成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次例会,大家共思良策,交流各部门之间的流动人口信息促进共享。

5、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方面,我镇与现居住地通过各种方法进行沟通。打电话核实情况,发传真确认信息,电子邮件等高科技的应用为区域协作添加了翅膀。我镇迄今为止,已经与郑州、北京等到地开展了区域合作,收到应有的效果。

6、与此同时,我们与流动人口现居地较集中的乡镇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双向目标考核责任书,建立双向考核,明确双方权责,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向更高层次迈进。

7、现阶段,省级智能平台的应用越来越多,越来越受到强化,与MIS库对接进行重新核查,加强共管多个渠道实现,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共管的对象。我镇全员入库率为100%,信息反馈准确率也在100%,通过智能平台,可以很方便地知道我镇每一个流动人员的务工经商居住地,同时对于他们的婚育状况也是了如指掌。

(六) 督查考核情况

镇对各村流动管理下达有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村级流动人口管理必须做到的各项工作和必须掌握的基本方法。查验证明,信息上报都有较为具体的要求。通过流动人口联席会议制度,对各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也明确各自权限,形成了流动人口管理的合力。

三、存在问题

1、流动人口孕情难控。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虽然有网络化协作区域协作制度,但流动人员的流动性随社会发展愈来愈频繁,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计生率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甚至于违法生育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镇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村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村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虚以尾蛇较多。

4、综合治理力度有时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成合力不强。

5、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和人员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四、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三步工作法”推动我镇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三步工作法”即:一访、二建档、三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镇流动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们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4、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对于现下群众诉求的办证难问题,我们推出“一站式办公”办证服务,只要群众来访一次,能够提供办证所需要的材料,就可以将证拿到手。平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以便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是要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的合理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中弄虚作假、刁难群众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行政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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